成立空壳公司,组建业务团队,以高息利诱老年人投资,先后骗取资金1100余万元,参与人达130多人。近日,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曾某、范某等8人提起公诉。范某等3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10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罚金。曾某等人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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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65岁的李大爷在公园下棋时偶然结识了正在派送小礼物的小飞,交谈中,李大爷得知小飞是一家陶瓷公司诸暨分公司的业务员,因为江西总公司要搞扩建项目,他们在诸暨寻找投资伙伴。小飞拿出了公司的宣传单:“投资半年月息1.5分,投资一年月息2分,返利很高的,您可以投资赚点钱。要不到我们公司了解了解,不投资没事,免费拿点瓷器挂件、餐具小礼品都行。”在小飞的热情邀约下,李大爷来到公司,公司负责人曾经理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实力与投资项目的内容。

  “投资人每月都可以拿到高额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已经有很多人投资了。”曾经理将一叠合同递给李大爷,合同中的投资人与李大爷年龄相仿,投资金额在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此外,曾经理还告诉李大爷,如果不放心可以免费参观位于景德镇的总公司生产基地。

  几天后,李大爷和老伴儿在公司员工的带领下参观了公司位于景德镇的工厂,看到里面一派繁忙的生产场景。参观回来后的第二天,李大爷便带着2万元现金去公司签了合同。之后的几个月,李大爷每月都能拿到“返利”,他便将这桩好事介绍给了身边的伙伴。

  然而,2017年3月,眼看到了兑付投资款本金的时间,公司人员却以外出培训为由中断了联系,大家感觉事有蹊跷,报案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公司管理人员杨某等人抓获归案。

  经调查发现,曾某与朱某是朋友,一直从事P2P业务,2016年3月两人决定成立公司,以经营陶瓷业务为幌子吸收公众投资。此后,朱某在诸暨市租赁了办公室,注册成立景德镇某瓷业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曾某为公司经理,并招募了近20人的业务团队。公司为每个业务员配备一部手机专门联系客户,并规定必须使用假名,一旦成功签约,业务员便可获得投资款5%左右的提成。此外,曾某、朱某等人还赴景德镇寻找合适的陶瓷生产企业,在人家厂房门口挂上他们公司的牌子,并带领客户前来参观。

  为了提高成功率,他们将目标设定为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业务员每天都会四处寻找老年人和他们套近乎、送礼品,再将老人们引到公司了解“投资项目”。公司还不定时在大酒店组织颇具规模的招商会,只要带朋友来投资就能拿到大红包,增加投资额还有额外奖励,并且可以免费去江西旅游、参观,这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吸引了不少老年人的热情参与。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老人被骗“入局”。

  到2017年4月被查获时,公司吸收资金总金额累计达1100多万元,涉案参与人130余人。由于涉案人员均使用假名,对案件办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主犯曾某一直未到案。2019年,检察官利用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进行多维度匹配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范某,之后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挖出经理曾某及业务员赵某、江某等共计9人(其中一人尚未到案),均予以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