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爆料称沈阳天乐集团的古参堂项目宣称自己的红参产品治疗白血病、肿瘤,严重涉嫌虚假宣传,而且其营销方式采用“直销”的方式,层级高达七级,涉嫌传销。
凭借佳福健红参液、红参膏等人参制品打开市场的天乐集团,早在2015年就拥有自己的代理商团队。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3日历时3天,天乐园举办华北地区主题表彰大会对销售精英进行表彰,天乐集团董事长尹铉锡出席并发表讲话,会场100余人舞动双手,直销味道十足。
2015年,天乐集团的营销团队
2021年7月25日,天乐集团在沈阳召开合伙人战略会议
天乐集团董事长尹铉锡
天乐园董事长尹振宇
2021年7月25日-26日,天乐集团组织了一场古参堂品牌合伙人战略会议,进行了优秀代理商的表彰,天乐集团尹铉锡的继承人尹振宇为经销商们颁奖。本网发现,天乐集团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分“拉人头”、高额返现等现象,天乐集团不是一家直销持牌企业,但是其营销模式严重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
在古参堂代理发来的《古参堂模式》内部招商资料,详细介绍了天乐集团古参堂“分级销售”的模式。
来源:天乐集团招商资料
来源:天乐集团招商资料
天乐园古参堂采用大单模式,设置门槛费,并且以多层次营销模式引诱代理商“拉人头”,涉嫌传销风险特别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销售模式遭到质疑外,天乐集团大力宣传的产品功效,也屡屡陷入争议漩涡。
保健食品宣传成神药,可治白血病和肿瘤
天乐集团的核心产品是佳福健红参液,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主要原料是红参、苦瓜、麦冬、枸杞。在天乐集团的宣传中,这款保健食品不仅具有调理身体的保健功效,还对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肿瘤等疾病具有治疗效果。
来源:天乐集团内部宣传资料
古参堂招商的内部资料中不乏一些身患绝症的病人,连医院都没办法保证可以治疗,竟然可以服用佳福健红参饮品就能奇迹般康复。这让很多人觉得,天乐集团是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相关要求,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天乐集团的佳福健红参产品已经很明显的涉嫌虚假宣传。
揭秘天乐集团:与韩国海太争商标,化妆品曾被曝不合格
据公开资料宣传,古参堂项目的背后母公司天乐集团成立于1998年,拥有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工厂,拥有8家子公司、多家海外事业部及长白山人参种植基地,年产值达到100亿元。
来源:天眼查
通过梳理天乐集团的工商信息,本网发现,天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尹铉锡,主要股东除了尹铉锡,还有尹振宇,据代理商称二者为父子关系。天乐集团旗下拥有沈阳天乐保化品有限公司、沈阳天乐园贸易有限公司、沈阳古参堂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代理商们在介绍天乐集团时,总是会将其韩国“海太”果汁饮料的中国代理商的身份作为企业实力强大的佐证,但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天乐集团却与韩国海太饮料的品牌方产生了商标权纠纷。
来源:裁判文书网
裁判文书显示,自2003年至2006年,韩国海太公司与韩国高丽商社就“水果饮料”商品建立了持续的经销关系。海太公司与韩国高丽商社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将水果饮料商品销售给韩国高丽商社。自2002年至2007年,韩国高丽商社与沈阳天乐集团就水果饮料类商品建立了持续的经销关系。韩国高丽商社将海太公司生产的水果饮料类商品销售给天乐集团。二者业务往来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上仅显示销售商品名称为“葡萄汁”、“梨汁”、“苹果汁”、“柑橘汁”、“桔汁”等水果饮料,2002年6月5日,沈阳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家屯分局作出沈工商苏处字(2002)第2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乐集团进行了处罚,认定天乐集团经销果汁饮料不用中文标明厂名、厂址,构成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
2007年1月12日,天乐集团申请注册了海太饮料的韩文标示图形,于是韩国海太公司将天乐集团告上了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法院判定天乐集团未经授权,注册诉争商标违反了2001年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宣布无效。天乐集团不服,多次上诉,但是均被法院驳回。
来源:辽宁省药监局发布
2019年5月8日,辽宁省药监局对天乐集团的子公司沈阳天乐保化品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其《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有关规定,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期整改,由属地监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并企业整改情况报送省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天乐集团虽然没有直销牌照,但这家企业却在全国范围内全力以多层次计酬模式运作市场。对于天乐集团的涉传风险与虚假宣传事实,我们已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于其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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