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
我司旗下产品——超级灵芝皇
内地名称:灵芝益甘粉剂,以下统称「灵芝益甘粉剂」
再次荣获香港优质「正」印认证!
香港优质「正」印是由STC (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于2003年推出的产品品质认证计划,在全球获得超30多个国际权威机构的认可。获得优质「正」印认证,意味着灵芝益甘粉剂已通过香港认证中心 (HKCC) 严格审核,符合当地及国际的相关标准,值得消费者信赖。香港优质「正」印的认证并非“一劳永逸”!在颁发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依旧会进行定期抽样测试及市场抽样监察,以确保产品推出市场后仍保持应有质量。
两度荣获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灵芝益甘粉剂究竟拥有怎样的硬实力?又是什么,成就了如今备受市场青睐的灵芝益甘粉剂?让我们一探究竟!
1970年,两次诺贝尔奖获得者、被誉为营养学界“爱因斯坦”的鲍林博士首次提出“几乎所有疾病都源于营养缺乏”的⾰命性理论,震惊学术界。
传承鲍林博士杰出成果,20世纪80年代,白兰特博士以「人类自主健康」为己任,创立「功能医学」,开创性提出「功能营养学」,大力倡导「以预防为基础,运用科学营养方式,对人体健康进行全方位管理」。白兰特博士所倡导的健康营养素,一经推出,即刻风靡美国上层社会,成为身份象征。白兰特博士更多次受邀成为白宫座上宾,被国际誉为「功能医学之父」及「功能营养学」领导者。
1991年,简立信先生与简志伟博士,秉着「诚意推广健康与财富」的初心,共同创立安永NU LIFE。NU LIFE携手白兰特博士,透过简志伟博士著书《从“身”开始做环保排毒与叶绿素》提出环保身体健康理念及DGI概念,甄选全球优质原料,在40多个国家及地区推出FFC功能性浓缩⻝品,风靡全球。
享有“中国灵芝研究之父”美誉的北京大学林志彬教授,研究灵芝长达半世纪,是首位结合“西医药理研究”与“中医扶正固本”诠释灵芝泛功效的科学家。整合五十年对灵芝的研究与认识,林教授尤其重视灵芝治未病的保健价值——强免疫。
虽因研究灵芝而热爱灵芝,甚至从「中医扶正固本」深入认识到灵芝的泛功效,林志彬教授却从未因灵芝属于中药而放松对灵芝的「严格要求」。林志彬教授大致从5大层面对灵芝提出标准:第一、灵芝原料的菌种是赤芝、紫芝和松杉灵芝;第二、栽培条件优选林下种植,其次原木种植,最后袋料种植;第三、提取原料优选灵芝子实体提取物,尤其是“全草灵芝”更为珍贵;第四、灵芝原料优选经过加工提取过的;第五、选择有实力的厂商,有自己的灵芝种植基地和生产实力,质量可控。
因着对「国民健康」的相同责任感,NU LIFE与林志彬教授共同携手,以林志彬教授亲研配方为基础,结合NU LIFE环保身体健康理念及DGI概念,打造出一款灵芝功能性浓缩食品FFC——灵芝益甘粉剂!
一款生于好山饮用好水的好灵芝产品——灵芝益甘粉剂所选用的灵芝,生长于山清水秀的灵芝种植基地,使用国家保护生态领域的纯正天然山泉水以雾水式灌溉,真实还原野生灵芝生长状况,实行一木栽一灵芝的栽培方案,真正做到“好山好水出好芝”。
一款采用“灵芝全草”的好灵芝产品——灵芝益甘粉剂所选用的灵芝,均是在灵芝成熟但尚未弹射孢子粉时采收的“全草灵芝”,保留了灵芝的精华。
一款由“中国灵芝研究之父”亲研配比的好灵芝产品——灵芝益甘粉剂是以赤灵芝子实体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的复方灵芝制剂,配合丹参、熟大黄、精氨酸、牛磺酸相辅相成,优化产品效用。
一款无添加任何辅料,保持高纯度的好灵芝产品——灵芝益甘粉剂,是以三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无需添加任何辅料提取出的高纯度灵芝提取产品。
一款拥有国食健字号,具备保健功能的好灵芝产品——灵芝益甘粉剂,国食健字号G20050374,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功能性浓缩食品,值得信赖;同时,灵芝益甘粉剂所采原料的灵芝种植基地也获得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值得放心。
优质「正」印是香港市场上最受欢迎的产品认证标志之一。作为香港首家独立的测试、检验及认证机构,HKCC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广泛的国际认可。能够两度荣获优质「正」印认证,不仅彰显着灵芝益甘粉剂过硬的品质,也传递出消费市场对灵芝益甘粉剂的肯定与青睐!
在大健康领域,NU LIFE始终关注广大消费者的切实需求,依托扎实的创新研发能力及丰富的健康行业经验,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种类,全方位满足安永家人们对健康生活的更高追求。未来,NU LIFE也会持续砥砺前行,以市场肯定与消费者期待为进步动力,为践行“健康中国2030”贡献出安永力量!
声明:新电商是非商业类网站所载的文字图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我们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发表评论